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民主黨新界東候選人黃成智,於2009年被揭發於上屆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簡介中,在未向社工註冊局「續牌」的情況下,在其職業一欄中報稱自己為「註冊社工」,涉嫌違反法例,黃成智直到事件被揭發後1個月,始為事件公開道歉。在昨日選舉論壇上,黃成智再被質疑是次虛報事件時,就輕描淡寫地稱自己「已經道歉」,「不涉及誠信問題」。
黃成智在2008年立法會選舉時,在其候選人簡介中稱自己為「註冊社工」,但其社工註冊其實已經「過期」,而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社工必須註冊並每年更新,故即使某人具備專業社工資歷,但倘非名列社工註冊局註冊紀錄冊者,均無權使用「社會工作」、「社會工作者」、「社工」、「註冊社會工作者」等名銜,違者可被罰款5萬元,而在選舉期間虛報有關資料,更違反了選舉條例。
被揭發後1個月始道歉
事件揭發後,社會各界譁然,市民紛紛向廉署、警方及社工註冊局投訴,事件主角黃成智則在事件被揭發後1個月始公開道歉,並將責任推在填寫相關表格的前線人員身上,及向法庭呈請尋求寬免,免被刑事檢控或褫奪議席,但整個入稟過程都未有公開,而社工註冊局亦未有回覆投訴的市民,只向黃成智補發社工牌照了事。
在昨日論壇上,被質疑他在上屆選舉虛報自己為註冊社工,加上近期捲入「派麵包」涉嫌賄選等醜聞,令市民質疑其誠信時,黃成智重複「播帶」,聲稱自己當日「只是一時疏忽漏報」,並「已經公開道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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