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廉署起訴一名水貨客,控告他涉嫌就平板電腦銷售,向電器連鎖店豐澤的職員提供非法佣金。被告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有關控罪,署任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押後至下月31日審訊,被告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外出,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向店員每部付100元佣金
28歲被告劉源茂,被控2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5月某日,向豐澤黃埔分店一名高級銷售顧問提供佣金,作為協助從有關分店購買多部iPad2的報酬;被告涉嫌就每部iPad2提供100元至150元非法佣金。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5月17日,以相同目的向新城市廣場豐澤一名主任,提供一筆未指明款額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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