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台北消息:台灣桃園縣警分局偵查隊1名隊員陸宏被指控在過去兩年休育嬰假期間,以太太名義投資酒店並實際參與經營,嚴重違反公務人員不能介入酒店經營的禁令;後來因瞞著股東以700萬新台幣(約185萬港元)將酒店轉賣他人引發民事糾紛;桃園分局副分局長陳世煌22日表示,雖然當事人否認,但是調查後認為有實際經營,已經先將這名警員調整職務並報請停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