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2名青年乘中銀紀念鈔炒賣熱潮,夥同他人設下求職陷阱,先後騙取多名人士的身份證及強積金等資料,到銀行開設支票戶口,再於網上接洽紀念鈔賣家,開出空頭支票及假裝轉賬,騙取了逾60張紀念鈔。涉案青年早前承認詐騙、盜竊等控罪,昨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2年至3年。
法官指2名被告連國廷(20歲)及黃銚汶(22歲)犯案涉及計劃性,以求職來騙取其他不存懷疑的人士,且有分工、亦串謀2名在逃人士犯案,認為院舍式的刑罰不足以反映控罪的嚴重性,分別判連25個月監禁,黃則判37個月監禁。
官責被告律師準備不足
法官判刑時指責若非首被告的代表律師準備不足,案件便不須押後處理,然而律師卻因此可向法律援助署多領一天薪金,形容事件諷刺,並謂將來要避免此種情況出現。
法援署回應表示不就個別案件作出評論,但若接到有關外委大律師或律師的投訴,會作出調查並轉交由法援署署長任主席的「監察外判個案委員會」跟進,行動包括會把有關律師列入「工作表現欠佳紀錄冊」,或從法援律師名單中剔除。
案情指2名被告於本年1月至4月間邀約應徵者見工,取去受害人身份證訛稱影印後逃之夭夭,然後盜用這些應徵者的身份開銀行戶口,領得支票簿,再透過拍賣網站接洽中銀紀念鈔賣家。成本僅150元的百元單鈔,被告等卻開價21.8萬元購買2套四連張紀念鈔及2套三十連張紀念鈔(即共68張紀念鈔),惟賣家隨後發現收到的是空頭支票。
邀應徵者見工偷證件盜用
律師早前求情指案中原尚有一名女被告周固君(20歲),已獲控方撤控。周與黃為情侶,剛誕下一名女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