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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促氣候大會有切實行動。 美聯社
多哈會議前日雖通過系列決議,但許多均留有「尾巴」,令日後的全球氣候談判仍充斥障礙。以下為主要決議:
1.延長《京都議定書》
《京都議定書》將延長至2020年底。明年1日1月起,參與國將進入「第二承諾期」,但俄羅斯、加拿大及日本退出,抗議協議未有納入中國及印度等高碳排放國。美國雖是締約國之一,但從未簽署。
2.向發展中國家增撥資金
發達國家明年起須逐步提高資助金額,到2020年,每年須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至少1,000億美元(約7,750億港元)資金,協助後者應付氣候變化。會議敦促發達國家明年呈交達成2020年目標的詳細計劃。
3.氣候損害
落後國家在面對氣候變遷時受害最深,發達國代表同意對「氣候損害」作出安排。
4.德班平台
明年4月29日至5月2日在德國波恩開會,後年及大後年分別至少開會2次,以便在2015年簽訂具法律效力的新協議,規管所有國家的減排進度,並在2020年取代屆時到期的《京都議定書》。 ■路透社/綜合外電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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