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積金局最近就長遠改革強積金制度,提出了甚麼建議?
答:積金局在上月底公布了受託人行政成本的顧問研究報告,及多項降低行政成本的短期措施,如推動受託人加快電子化、整合細規模的基金、呼籲成員整合帳戶等。另一方面,積金局亦向政府提出一些根本性的改革建議,以期令收費可以更深、更快地再向下調。
四方面建議政府考慮
積金局建議政府可考慮:(1)為收費設定上限。積金局會爭取政府立法設定基金收費上限。
(2)規定所有強積金計劃提供不同種類低收費基金。目前,每個強積金計劃必須提供最少一隻保守基金。為了讓計劃成員在保守基金以外,有更多低收費基金的選擇,積金局建議政府考慮規定每個計劃同時提供不同種類的低收費基金,例如指數基金。
(3)設立一種簡單、低收費、穩健的「基本基金」。現時約有14%的計劃成員,沒有作出強積金投資選擇。對他們來說,選擇基金可能並不容易。積金局建議政府考慮設立一種簡單、低收費、穩健的「基本基金」,讓因為種種原因沒有作出投資選擇的成員的供款,自動投資在這種基金。
(4)引入非牟利營運者,提供簡單、低收費的強積金計劃。強積金制度是一項社會計劃,但由私營機構管理。私營機構需要賺取利潤,對成員的關注未必足夠。積金局建議政府考慮引入非牟利營運者,以促進計劃成員的利益為使命,提供簡單、低收費的強積金計劃。非牟利營運者不一定由政府來做,可以由非牟利、自負盈虧的機構、社會企業或個別專業團體擔任此角色。
積金局認為,政府可從上述幾方面考慮改革強積金制度,亦可考慮採取混合模式。不過,這些建議均涉及根本性的改變,需要社會充分討論,達致共識後才能推行。 ■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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