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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業惡意欠薪案件嚴重,今年查處365宗欠薪案。圖為在深圳大街上討薪的務工人員。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受持續出口不景氣及企業融資難等問題影響,深圳企業惡意欠薪案件嚴重,深圳市勞動監察部門聯合公安昨日公佈,去年深圳各級勞動監察機構共立案查處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違法案件365宗,數量較《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前約減少2成。為維護社會穩定,深圳各級政府去年共墊付欠薪逾1800萬元。勞動監察部門表示,企業逃避責任方式增多,實際執法中頻遭遇法律空白。
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計,今年查處的365宗欠薪案中,傳統的勞動密集型企業仍佔較大比重。深圳市勞動監察支隊隊長牛西平表示,近年來,大量中小企業面臨成本增長、出口低迷、貸款融資艱難,受不了衝擊紛紛倒閉,部分企業主選擇轉移資產走佬。
根據2011年5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惡意欠薪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但由於沒有相應的司法解釋對該罪名的細節進行規定,對於去年在實際操作中頻繁遭遇的新現象難以處理。」牛西平舉例稱,去年有發生外籍老闆拖欠工資後逃逸的情況,執行時遭遇了追捕和收集證據難的問題;另有欠薪企業老闆雖不敢再逃逸,但通過委託代理人與公安部門進行周旋。「因為尚有所謂的『負責人』在,就難將欠薪的主觀目的定性為惡意,從而導致難以處罰。現在的企業逃避責任的方式已不僅僅是轉移財產和逃匿了。」
建聯動機制增進執法
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增進執法協作,深圳市人保部門聯合公安出台了《關於建立聯合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長效機制的工作意見》,通過建立合作聯動機制,提高惡意欠薪案件的查處力度與效率。牛西平稱,建立該機制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員工的利益,確保工資落到實處,希望企業在日常工作中重視員工的權益,善待員工,按時足額發放工資。員工如果遇到故意拖欠的行為也應積極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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