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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用個稅優惠政策吸引境外人才。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深圳日前公布了《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個稅補貼暫行辦法》,以及相關的人才認定暫行辦法。指出自今年1月起,經前海管理局認定的境外高端和緊缺人才,將可享受工資薪金個稅15%的優惠政策,認定名額原則上不設上限。普華永道華南區首席合作人張展豪表示,該稅收水平與香港相近,因此,未來將可吸引大量香港中高端金融業人才赴前海工作。
該暫行辦法共有23條 ,規定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優惠類產業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在前海繳納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已納稅額超過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的15%部分,由深圳市政府給予財政補貼,申請人取得的上述財政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僅受理公司或機構申請
每年3月份接受上一年度的財政補貼申請,市政府僅對適用個稅累進稅率的工資薪金所得予以補貼,對適用個稅20%稅率的一次性收入或偶然所得不納入補貼範圍。而工資薪金所指的是,境外員工個人因在前海註冊的公司任職或受僱而取得的工資、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其形式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
對於獲得該種稅收優惠的個人認定,前海管理局僅接受以公司或機構為單位的個稅財政補貼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根據暫行辦法,並由前海管理局出具認定意見;深圳市財政委對財政補貼資金總額進行審核後,按程序列入市本級財政預算,資金按市區財政體制由市區兩級分擔;資金由市財政委直接撥付至單位指定賬戶,由單位分撥至個人賬戶。
認定名額原則上無上限
《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認定暫行辦法》同時公佈,規定認定名額原則上不設上限。申請認定基本條件包括,具有外國國籍人士,或港澳台居民,或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海外華僑和歸國留學人才;創辦或服務的企業和相關機構在前海登記註冊,屬於前海重點發展的四大產業;在前海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認定程序上,對符合條件的人才面向社會進行公示,由前海管理局進行人才認定並出具認定意見,認定意見有效期為一年。
建立深港執業資格互認
此外,深圳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前海深港人才特區建設行動計劃(2012-2015年)》,除了稅收優惠政策外,該《計劃》提出建立深港跨境職業資格准入和互認機制。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和管理辦法,推進取得香港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士,在前海範圍內直接為企業和居民提供專業服務,在前海試行取得中國註冊會計師資格的香港專業人士擔任內地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按照先行先試的要求,分類推進具有香港執業資格的專業人才,在前海直接提供專業服務,逐步推進深港跨境專業資格互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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