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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下跪討薪。網上圖片
近期討薪事件頻發,「娃娃討薪」、「微博討薪」、「拜神討薪」、「下跪討薪」等等花樣層出不窮。為此,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昨日發佈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旨在加大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打擊力度,解決辦理這類刑事案件面臨的法律適用疑難問題。根據《解釋》惡意欠薪後果嚴重最高判7年。
據中新社消息,《刑法修正案(八)》增設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後,相關部門加大了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行為的打擊力度,但因法律的規定還比較原則,惡意欠薪入罪條款難以進一步落實。
數額較大囚3年
刑法規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最高法研究室負責人表示,針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所涉及的術語界定、定罪量刑標準、單位犯罪等問題,《解釋》進一步明確了相關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標準,對「數額較大」、「造成嚴重後果」的具體情形作了規定。
根據《解釋》,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上述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解釋》對「造成嚴重後果」的具體情形也做出規定:造成勞動者或者其被贍養人、被撫養人的基本生活受到嚴重影響、重大疾病無法及時醫治或者失學的;對要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使用暴力或者進行暴力威脅的;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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