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昨日表示,美國軟件巨擘微軟未有履行承諾,為用戶提供更多網絡瀏覽器選擇,故判罰款5.61億歐元(約56.8億港元)。這是首次有企業因未妥善處理歐盟提出的控訴而被罰。
歐盟於2009年接獲投訴,指微軟限制消費者選用其他品牌產品的權利,遂要求微軟於2009至2014年間向用戶開放更多瀏覽器選擇,但微軟在期間推出的視窗7卻沒有改進,令近1,500萬用戶不能使用其他瀏覽器。 ■綜合外電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