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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兩會報道組 田一涵)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起草工作參與者、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王峰(見圖)昨日接受採訪時表示,機構調整要以職能轉變為基礎,做到投資項目審批、生產經營活動審批、專項轉移支付、部門職責交叉四個方面的減少。
王峰表示,機構調整要以職能轉變為基礎,要做到四個減少:減少和取消投資項目審批,減少生產經營活動的審批,減少專項轉移支付,減少部門職責交叉。
如果不進行轉變職能,很可能帶來兩個後果,一是機構整合之後,權力高度集中,效率更加低下;二是機構雖然整合,但單個部門的職能和任務過重,常常顧此失彼。
如何面對精簡機構帶來的影響,王峰表示,改革涉及到利益問題,個人利益應該服從集體利益,作為組織也要對每一個人負責,只有兩方面結合,改革才能平穩有序地推進。王峰亦指出,改革是不可逆轉的,在改革方法上要積極穩妥,穩中求進,一步一步來,最終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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