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去年的南丫島海難,涉案的南丫4號船長周志偉(56歲)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55歲)各被控39項誤殺罪名,2人昨日再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再訊,2人獲准以同樣條件保釋外出。
控罪指,2名被告於去年10月1日至5日,在香港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39名遇難者,2人沒有保持適當的瞭望,或沒有採取任何有效措施及步驟,避免2船碰撞,違反了身為2船船長,對船隻上乘客負有的謹慎責任,其嚴重疏忽乃遇難者致死的重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