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上周決定剪布,並定下須於本周三(22日)大會前完成所有有關撥款條例的審議和表決的時間表。他昨日接受電視節目訪問時表示,如果拉布議員繼續在餘下程序拉布,他會嚴格執行議事規則,「若是議員發言不斷重複或離題,我會停止」﹔若他相信在一合理時間之內都無法完成,他便會與議員商量再定一個時間結束辯論,「我的決定就是定一個時間表,這個時間表的終點就是21日的會議終結之前。所有程序,都要按這個目標去做」。他又指,現時議事規則無明確條文如何處理拉布,這是不理想的做法。
現時距離21日會議終結前還有兩天的會議時間,曾鈺成指出,現時仍有10多個小時的會議,有足夠時間讓議員發表意見,「若不考慮要滿足拉布的需求,時間是足夠的」。他並指,自己定下的時間表決定,並無議員提出反對這個做法。
對於有議員批評剪布的決定是完全配合政府,放棄了立法會的獨立性,他不認同有關講法,指自己完全是以立法會本位去考慮,並指他的判斷不是根據何時政府需要通過預算案,這是做不到的,因為預算案亦是有可能通過不了的。而他主要是考慮因為拉布,立法會的本身職能已經受到很大的衝擊,已經無法履行它的責任。
長期拉布 立會付很大代價
他進一步解釋,拉布是少數派議員逼使政府妥協的一方法,「他們沒有違反議事規則,我無理由不讓他們這樣做」,自己亦不是因他們拉布而剪布。但當他看到財政司司長見完拉布議員後表示不讓步,議員表示繼續拉布。若有關議員真的要逼到政府讓步,這個拉布一定是長期的,而且不能夠知道盡頭的,立法會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如果我容許他們這樣做下去,作為立法會主席,我是失責;如果決定要停,當然是越早停越好,付出的代價越小就越好。」
至於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提出剪布可由議員動議,一個終止辯論並立即表決的議案,曾鈺成回應指,他也有想過這個選項,但當中有困難,因議員提出議案必須分組表決,如過半數通過便可,但失去少數派利用拉布爭取的意義。若要有終止辯論議案的規定,要由議事規則委員會提出,再由大會通過,立法會主席沒有這個權力,否則便成為立法會主席立例。
他又說,所謂剪布是有政治後果的。如果他現在做的是令社會譁然,公眾不認同,他是要承擔很大的政治代價,亦有議員對他提出不信任議案,他若下屆仍爭取連任亦可能會失敗,「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為所欲為」。
就剪布會否影響議員與政府談判的力量,曾鈺成指出,以往政府與議員商討下,向議員讓步的例子是很多的,包括財政預算案內容,都不是靠拉布拉出來的。至於有些議員講二十三條立法的問題,他亦指,2003年無法就二十三條立法,亦不是拉布拉出來的。若有一些在社會上得不到支持,議會上亦有很強的理據反對的法案,是有其他途徑去處理的,當然拉布亦是其中一個辦法。
早前民建聯黨友蔣麗芸就議事規則指曾鈺成與她是同屬一個政黨,卻加以欺負。曾鈺成直言,自己堅持按議事規則處理,不論是甚麼黨派,符合議事規則便要容許,違反議事規則,便不能容許,就這麼簡單。「如果是我黨友,她違反議事規則,我都不能容許的,因為如果我這樣做,別人也會看見的,我便無法執行議事規則。」他又說:「我無狣憛A驚就係驚我無按議事規則去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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