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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自2005年開始進行有關興建泳灘的各項法定諮詢和審批程序,包括提交龍尾環評報告,工程獲得環保署審批環境許可證,去年財委會通過撥款,政府隨即為建造人工泳灘工程招標,區議會亦通過龍尾工程。不過,有環保團體認為,龍尾灘具有生態價值,希望當局擱置工程。
環團組聯盟反對建泳灘
龍尾灘計劃包括徹底清除長200米海岸表面上的所有生物和非生物,再鋪上47,000立方米幼沙。工程原來預計於2008年11月展開,於2011年4月完成。
除了200米長的泳灘外,龍尾泳灘設施亦包括小食亭、露天茶座、停車場(包括100個私家車位、3個旅遊巴士固定泊位、2個旅遊巴士上落客位及10個電單車位)、巴士站、辦公室大樓、淋浴室、更衣室、防鯊網、洗手間、瞭望塔等。
多個環保團體組成「守護龍尾大聯盟」,反對政府興建人工泳灘,指工程危害具有生態價值的海洋生物,嚴重破壞海洋生態。而且泳灘水質屬欠佳,不宜游泳,建議以興建海岸泳池等作為替代方案。
政府允遷移受影響生物
政府其後於2008年提交環評報告,指出龍尾有百多種生物,生態價值低,但聯盟質疑報告真確性。政府其後表示,會把龍尾受影響生物遷移至其西面的汀角海岸,但大聯盟不接受,要求政府撤銷工程環境許可證。
2012年4月,民政事務局向立法會申請撥款3.688億港元,在龍尾興建人工沙灘,並且擬定同年11月啟動工程,預計於2014年竣工,2015年泳季投入服務。 ■記者 姚 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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