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時報》昨報道稱,為滿足引渡要求,美國與香港的政府律師已鎖定數十項罪名,包括在港美均屬違法的「公開官方機密」等,作為斯諾登的檢控依據。消息稱,斯諾登可通過申請政治庇護來阻撓引渡程序,但他只要一提出申請,便會因不符合訪港旅客身份而被拘留。
《紐時》較早前原本指斯諾登的罪名為36項,但其後修改成「數十項」(several dozen offenses),該報中文版網站則沒有修正。
政治庇護阻引渡 港難成功
根據港美引渡協議,被引渡者的罪名必須在兩地相等,且刑罰為監禁一年或以上。《紐時》指出,香港沒有執行《1951難民地位公約》,尋求庇護者在香港享有的權利少於其他地方,成功例子亦較少。
聯邦調查局勢告洩密者
聯邦調查局(FBI)局長米勒昨稱,美國已向斯諾登展開刑事調查,強調會採取一切所需程序起訴洩密者。
香港大學比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總監楊艾文指出,斯諾登公開的資料可能涉及香港與中國內地的機密,如此一來他將被視為觸犯了香港法律。
英國《金融時報》發表評論稱,對於斯諾登的命運或取決於北京,若中方選擇不干預,可凸顯香港法院的獨立性,也可顯示中美在網絡監察方面站於同一陣線,令美方未來難再施壓中方開放網絡空間。 ■《紐約時報》/英國《金融時報》/彭博通訊社/綜合外電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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