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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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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回應區會:違法必定處理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6-26]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多個區議會先後通過動議公開反對「佔中」,並要求警方嚴守崗位,保護市民利益。保安局和警方高度關注區議會有關維護社會秩序的訴求,強調市民行使表達意見的權利時,須遵守香港法律,如出現堵塞公共道路、危及其他市民使用緊急服務的權利,對市民生命構成威脅,甚至有人違法,執法人員定必處理,呼籲有關人士注意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

 元朗區議會昨日討論「反佔中」動議,香港警務處元朗警區指揮官鄧炳強在會上發言強調,警隊作為執法部門,不會評論任何政治表述,警方向來尊重市民依法集會及表達自由的權利,但亦要在便利市民集會遊行及保障市民安全中取得平衡,警方必須兼顧其他人士使用道路安全,避免集體癱瘓交通、堵塞公共通道行為,對社會秩序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甚至影響政府提供緊急服務對生命造成威脅。

依情況採適當措施維秩序

 他續說,警方會根據當時情況,採取適當措施維持社會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倘有任何人違法,警方必定依法處理,又叮囑有意參與違法行為的市民,要細心思考活動對其他社會人士及各行各業的影響,以至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就反對派質疑「警方濫權」,鄧炳強澄清指,警方向來依法辦事,有關「濫權說法」抹煞警方維護法治的努力,強調警方有透明公平的投訴機制,倘若大家質疑警方做法不恰當可以作出投訴。

 上月20日,保安局就油尖旺區議會通過反對「佔中」動議作出書面回覆,指政府一向尊重市民集會和表達意見的權利,但市民在行使有關權利時,亦應在遵守香港法律和不影響社會秩序的大前提下,和平有序地進行。

 警務處旺角區指揮官麥國兆於油尖旺區議會的會議上指出,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作為執法人員,有必要保障市民安全及維護法紀。如出現堵塞公共道路的情況,或會影響緊急服務,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執法人員便須同時平衡其他市民的權利。他又表示,警方在執行任務時,將按守則採用最少的武力。

 北區區議會上月13日討論到反對「佔中」的動議時,出席會議的警務處大埔警區副指揮官吳永佳強調,市民有權表達意見,亦有責任確保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警方會在兩者中作出平衡。若出現集體癱瘓交通和堵塞公路,將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影響,對市民生命造成威脅,其中如有人違法,警方必定處理,希望市民考慮行動對其他市民的影響,及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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