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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陳炳煥、黃吳潔華、李伯誠,分享推動調解服務點滴。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多年來積極推動「解決爭議、調解為先」,令調解服務取得長足發展。為進一步有效推廣調解機制,調解督導委員會明日將舉辦「調解為先」招待會,逾百個支持機構及團體會即場簽署《調解為先承諾書》,並請來多名「試行者」親述由「法庭見」改為「坐低傾」的「神奇改變」。
有關調解服務的《實務指示31》自2010年1月1日生效,由法院下令規定訴訟人在進行訴訟前,必須真誠努力以調解方式解決爭議,並須遵守一套程序,包括須把調解證明書、調解通知書和調解回覆書送交法庭存檔,大力推動市民使用調解服務等。
承諾書建「橋樑」 帶動文化改變
調解督導委員會公眾教育及宣傳小組委員會主席陳炳煥日前在接受本報訪問時解釋指,當公司及組織出現無可避免的衝突及糾紛,毋須要第一時間進行訴訟,而是選取更有效及更符合成本效益的調解來解決內部及外部爭議。為此,委員會多年來積極鼓勵公司及組織簽署《調解為先承諾書》,鼓勵他們承諾優先使用調解解決爭議,然後才循另類排解程序或在法庭進行訴訟,承諾書旨為爭議各方間建立一道橋樑,帶動香港解決爭議文化作出根本改變,並已取得一定成果。
調解助宣洩 尋「雙贏」良方
調解督導委員會規管架構小組委員會副主席黃吳潔華補充說,港人向來講求「快、省、好」,而調解正好毋須排期,亦可自選調解員、地點、時間,再者調解內容全部保密,有別於法庭紀錄必須公開,更獲得《調解條例》保障,完全無損大公司的聲譽及日後發展,而過去調解經驗發現,調解有助訴訟雙方宣洩情緒,最終尋求「雙贏」的解決辦法,「過去好多涉及爭產及離婚調解,大部分都成功解決」。
不過,陳炳煥坦言,調解有利訴訟各方在贏輸以外尋求「雙贏」,但百多年的訴訟文化在香港已深入民心,令港人礙於對新政策不了解而衍生抗拒,故他們未來最重要做好宣傳努力「破冰」,「調解是由『法庭見』改作『坐低傾』的『神奇改變』,亦是由敵對心態變成和諧的思維轉變。我曾經出任區議會主席,完全明白民間需求,正如大家用慣右手不習慣用左手一樣,又正如對新藥方感到抗拒,最重要透過宣傳做好『破冰之旅』」。
「試行者」親述「神奇經歷」
他續說,逾百間支持的公司及團體組織代表在明日舉行的「調解為先」招待會上,參與簽署《調解為先承諾書》儀式,並會在同日推出網頁,又會邀請。多名「試行者」親述「神奇經歷」,包括新世界中國地產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鄭家成、慕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主席兼創辦人陳欽杰,將會現身分享對調解的想法、文化及期望改變的親身經驗。
陳炳煥指,雖然香港調解服務起步遲,但發展步伐迅速,自從香港推行《實務指示31》及《調解條例》,更有很多首創性發展,包括制訂《調解條例》,以及正計劃統一調解員考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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