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顏倫樂)樓市「辣招」推出至今尚未通過立法會,其間有議員更不斷提修訂,令人擔心政策最終變成「無牙老虎」。昨日立法會審議相關草案時,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王天予強調政府立場:「不適合為措施設3年後撤招的硬指標,擔心建議會吸引炒家入市,削弱措施效力」,又重申「不豁免慈善團體,因可能有人藉此逃稅。」
《2012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再度開會審議「辣招」。地產及建造界立法會議員石禮謙提出修正案,建議港人公司可「先繳稅,後退稅」,若購入物業後3年內公司沒有股東變動、股權轉讓等,即可申請退回15%買家印花稅。
重申不豁免慈善團體
經民聯梁君彥於會上亦附和港人公司可獲退稅的建議,認為在現行經濟環境下,投資者開設多間公司炒樓並不合理,同時亦促請政府研究監管境外人士委託港人炒賣物業的漏洞,質疑政府無法監管代買物業逃稅的情況。民建聯梁志祥表示,「辣招」對壓抑樓價的成效不大,只會令成交量大減,認為政府應設日落條款,例如3年後會否撤招。亦有議員認為政府應豁免慈善團體繳交買家印花稅。
王天予作回應時,強調政府「沒有水晶球」,未能預測3年後市況,現時不適合為壓抑樓市措施設日落條款,亦不可訂下3年後就能撤招的「硬指標」,擔心建議反而會吸引炒家入市,削弱措施效力。又指,若果措施見成效,可能不用3年已撤招。
她續說,由於個人買家需要聲明自己屬香港永久居民,稅局亦有機制核實身份,相比公司買家有五花八門的股權轉讓方式避開稅局偵查,個人買家較易監管,加上境外人士委託港人買入物業要承擔較大風險,認為相關的避稅方法誘因不高。王天予重申,難以避免有人以成立慈善團體為名購買物業,逃避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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