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董曉楠 綜合報道)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證實,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檢察院昨日對《新快報》記者陳永洲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批准逮捕。
據新華社報道,中聯重科9月9日向長沙市公安局報案,指2012年以來,《新快報》連續發表多篇署名為記者陳永洲的文章,捏造事實對中聯重科進行誣衊詆毀,嚴重損害了企業的商業信譽並造成重大損失。長沙警方9月16日立案偵查,本月18日在廣州警方協助下,在廣州將陳永洲抓獲。陳19日被長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陳永洲26日公開承認收錢發失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