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6旬冷氣工程公司東主3年前乘坐員工駕駛的電單車返店,途中電單車為閃避突然切線車輛失控翻側。東主指他事後腦部受創,專家估計他較正常短命4年,遂控告員工疏忽導致交通意外,要求索償300多萬元,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現年60歲的原告陳惠明,昨手持拐杖出庭作供。案情指,2010年10月22日傍晚6時許,陳乘坐員工梁盛樺駕駛的電單車,途經葵涌和宜合道一個巴士站,梁為繞過埋站巴士而轉線,怎料前方一輛黑色車輛亦突然切線,電單車急煞掣而失控翻側。陳意外後昏迷留醫仁濟醫院1個月,更一度被送進深切治療部,後獲批1400多日病假至明年9月。
後腦受創 專家料短命4年
意外中陳撞至面部變形,腦部嚴重受創,說話口齒不清及患抑鬱,專家估計他較正常短命4年。他因手震不能寫字,行動不便令他無法在繁忙時間搭公共交通,須長期搭的士,亦不能再做電工。綜合喪失收入、痛苦賠償、醫療費、中藥補品費及日後搭的士之交通費,索償3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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