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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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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強化監督 雙規法治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11-20]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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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推進法治反腐。圖為薄熙來案一審判決當天庭上情況。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十八屆三中全會後,中央不斷推進紀檢體制改革和反腐工作創新。本報獲悉,中央將對黨內「雙規制度」(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向紀檢部門如實說明問題)啟動重大改進和完善,紀委一旦發現監督對象行為已觸犯刑律,將第一時間移交檢察機關偵查。專家認為,此舉將推動作為反腐利器的「雙規」措施納入法治軌道;同時加強紀檢雙重領導體制,促進紀委集中監督工作,以保證司法獨立性和辦案客觀公正性,真正實現依靠制度和法治反腐。

內地官員涉嫌腐敗刑事案件採用的傳統套路是,先由同級紀委調查取證,然後經過黨內定性再「建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將案件交由檢察院偵查起訴。而「雙規」作為對違反紀律的黨員進行黨內審查的一種「非常規」手段,在反腐鬥爭中雖顯示出強大威懾力,但近年諸多弊病浮現,如「雙規」依據的是黨內法規,無相關法律規範;「接受紀委調查——形成調查結論——移交檢察院調查」的時間周期也存在不確定性。

紀委集中監督 不主導調查 

 最高人民檢察院上周組織召開了規格甚高的「法治反腐專家座談會」,參會人員包括最高檢反貪污賄賂總局、最高檢職務犯罪預防廳的有關負責人,以及十位廉政、法學領域專家。

 據稱,中央已基本形成定案,今後作為整肅黨的內部紀律的紀委,在調查腐敗案件時,一旦發現當事人涉嫌犯罪,會將案件整體移交檢察院進行調查,使其盡快進入司法程序,紀委將不再主導腐敗案件的查辦工作。可見,新政將大大縮短「接受紀委調查——形成調查結論——移交檢察院調查」的時間差,確保了官員腐敗案件能第一時間進入司法程序依法偵辦,紀委集中監督本職。

護官員人權 縮短查處流程

 多位受訪專家對此次改革表示肯定。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說,舉措體現以人為本、尊重人權的民主內核,「涉嫌腐敗的官員首先是公民,他的一些基本權利是無法讓渡的,不能在位時什麼都有,一落馬便什麼也沒有。」

 清華大學廉政與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認為,此舉既不會讓已構成犯罪的貪腐分子逃脫法律的懲罰,也不會削弱紀委在黨內監督和預防犯罪方面的作用和地位,反而能整合反腐敗工作資源,使紀委與檢察院各司其職,使案件盡快進入司法程序,大大縮短、優化查處官員腐敗的流程。

保辦案公正 檢察院責任重 

 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周光權表示,此次改革給檢察機關提出的新的任務和挑戰。他指出,多來年,反腐工作由紀委主導,審查措施已相對靈活,又常有多個其他機構協助辦案,被認為是一種很有效、很有震懾力的調查手段。如今,紀委一旦發現監督對象行為觸犯刑律,即移交檢察機關偵查,檢察機關任務加重,迫切需要盡快提高辦案能力,保證司法的獨立性和辦案的客觀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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