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北京專家認為,從法制建設的角度看,把「雙規」制度納入到法律的軌道上來,使其更規範、更完善,並逐步少用、慎用,體現了依法治國的理念,但就目前而言,「雙規」有歷史過渡期內暫時的合理性,短期內廢除「雙規」制度並不現實。
過渡期有存在必要
清華大學廉政與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對本報指出,從反腐敗鬥爭的現實需要來看,「雙規」措施確有一定的必要性。他認為,官員掌握公共權力與公共資源,不是普通公民,而是特殊公民,其身份和職權特點決定了他們必須讓渡自己的部分權利和自由。如果確有證據表明某些公職人員有以權謀私的行為,那麼通過採取「雙規」盡快查清問題。當然,要進一步規範和完善這項制度。
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不贊成立即廢除「雙規」,因為「雙規」措施直接觸及的是腐敗分子及其違法亂紀有關人員,維護的是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現階段運用「雙規」產生的負作用明顯低於其正作用。不過他也認為,「雙規」措施是特定時期不得已而為之的權宜之計,是從「人治」向「法治」過渡時期的暫時之策,在制度上「不是和法律沒有衝突」,應當慎用、少用,直至條件成熟時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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