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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現時公屋輪候時間過長,除了增加公屋供應外,打擊濫用公屋情況亦非常重要。房署本年度收到2,700宗濫用公屋舉報,比過去兩年分別多900宗及500宗,不過,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黃成智認為打擊上存在困難,難以證明業主是否長住在公屋內。另一委員陸勁光建議房署,要求外判物業管理公司提供協助,向署方提供一些懷疑個案,加強打擊濫用。
為了增加房屋供應,行政長官在今初施政報告時提出,將會加強取締濫用公屋的情況,目標是希望每年平均可以回收逾7,000個單位,房署在宣傳打擊濫用公屋的費用,由上年度的200萬元,倍增至本年度的400萬元。截至上月底,房署共收到2,700宗濫用公屋的舉報,比過去兩年分別多約900宗及500宗,但房署未有透露當中有多少是確實濫用個案。
濫用難舉證 或聘外援助查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黃成智認為,舉報個案增加反映宣傳有成效,提升市民意識,但並不代表最終可以令收回的公屋單位大增,「有些業主一收到房署打擊濫用公屋的訊息,就會馬上返回公屋中,向巡查的職員指自己是住在單位內,亦有部分長者用電用很少」。另一委員陸勁光就表示,打擊濫用公屋需要大量人手和時間,他建議房署,要求外判物業管理公司提供協助,向署方提供一些懷疑個案,加強打擊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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