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之後中央頻出反腐新政。高層態度上,習近平強調要「『老虎』『蒼蠅』一起打」;中央相繼出台領導幹部個人財產申報制度等法規並在行動上嚴格實施。一大批官員因涉及貪腐先後被調查。7月8日,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因貪腐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此案與習近平上台後高調的反腐舉措相聯繫,被視為新領導層打擊腐敗決心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