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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擔任公司董事的內地婦,去年透過「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以專業人士身份申請來港工作,涉嫌為加快其申請批核,向入境處職員寄出一張6,000元的支票作為「服務費」。涉行賄的內地婦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今作結案陳詞。被告辯稱該張支票本用作「太上老君香油錢」施贈道觀,祈求申請簽注成功,惟不經意地錯寄到入境處。
交專才申請表附6,000元支票
被告為海麗香港國際有限公司董事李麗京(34歲),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根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被告去年8月29日向入境處遞交「專才計劃」申請表,約2個月後發信給負責審批的入境事務主任,要求緊急處理其申請,信內附有一張6,000元的支票,支票則抬頭留空。
相約會面 廉署秘密錄影
入境事務主任鄧效輝供稱,去年11月2日曾收到被告來電,查詢其申請進度,並詢問他「幾時畀6,000蚊?」鄧以為被告所指的是簽注申請費用,糾正她指費用只是160元,且在成功申請後才需繳交。4日後,鄧收到被告要求加快申請的來信,表示希望一個星期後獲發簽注,信中夾有一張6,000元的支票。
鄧指後來應廉署指示,相約被告到入境處辦事處進行會面,全程由廉署秘密錄影。在錄影中被告聲稱,自己有貨物存放在香港,急需簽注來港,向鄧表示「你工作方面都比較熟,知邊位可聯繫......要盡快幫我」。又稱該張6,000元支票是「服務費」,廉署隨即拘捕被告。
被告自辯時透露自己從事珠寶石頭貿易生意,故信奉管理石頭資源的「太白星君」和「道明先師」,並承諾將盈利中三成用作修廟等公益用途,而該張6,000元支票,正是她準備捐予柴灣新夏街的玄都仙觀的「太上老君香油錢」,祈禱自己生意興隆,能順利取得工作簽注,故她才在該張支票存根寫下「工作簽證」,她相信自己是混亂之間將支票連同給入境處的信件寄出,並無行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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