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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梁悅琴)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貪污案,新地郭氏兄弟炳江及炳聯昨同被律政司加控串謀向公職人員許仕仁提供1118萬元,作為許在職務上優待新鴻基地產及其附屬公司,而郭炳聯另加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即透過多筆付款支付850萬元予許。另律政司亦把只控告許仕仁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內容作出修訂,即許向香港特區政府隱瞞他收取的1118萬元,除了來自陳鉅源、關雄生,加插了郭炳江及郭炳聯姓名。案件將於3月25日及26日作第4次預審。
新地:業務一切如常
新地發言人昨重申集團業務一切如常,將一如既往按既定計劃發展不同業務。新地的執行委員會亦將繼續領導公司,貫徹集團的營運策略及方針,堅持良好企業管治,以香港社會整體以及公司和股東的利益為出發點,繼續發展。東亞銀行亦公布,郭炳江為該行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郭氏並無參與該行的日常業務營運。新地公告內所述事項與東亞銀行現時的業務無關,亦不會對集團造成任何影響。
5人控8罪 料審訊70天
許仕仁涉貪案定於今年5月8日至8月15日,一連70天展開審訊,案中5名被告為許仕仁(64歲)、郭炳江(60歲)、郭炳聯(59歲)、陳鉅源(65歲)及關雄生(61歲)均須出庭應訊。5人分別共被控8項罪名,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串謀藉公職人員作出不當行為,提供虛假資料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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