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LED戶外廣告及招牌逐漸普及,影響周邊居民休息以及道路行駛安全。為盡量減少光污染對民眾的影響,廣州日前發布《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修訂)》,將從5月1日起,規定每晚10時30分至次日清晨7時30半的9個小時內,禁止開啟LED(發光二極管)戶外廣告和招牌。
居民受累 安裝雙層窗簾
新規對控制光污染規設置3個不同區域,如北京路等核心商圈屬於優化區,嚴控區屬一般設置路段,而住宅區則屬於禁設區。其中,禁設區和嚴控區中的建築物不得利用臨街玻璃設置戶外廣告和招牌。而優化區的商業性建築可利用臨街玻璃設置戶外廣告和招牌,但不能影響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功能。家住北京路的王先生是光污染的受害者,他家對面有一個巨大的LED廣告牌,整晚都不停閃爍,使得他要安裝雙層窗簾。專家表示,按國際通行的光環境功能區劃,像北京路商圈的正常平均值應為15流明(即從一光源放射出的可見光量度)。但據調查,那裡的光亮比正常值超標30至6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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