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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家榮律師
自2003年內地與香港簽署CEPA協議以來,很多香港律師事務所選擇北上內地「掘金」,香港麥家榮律師事務所就是較早進入內地的一個,不過它並未進入北上廣等大城市,而是選擇了落戶山東省濟南市,成為唯一一家落戶山東省的香港律師事務所。該事務所駐濟南代表處舉行成立十周年慶典之時,事務所主管合夥人麥家榮律師向本刊表示,雖然十年來苦樂參半,但從未後悔自己的選擇。基於山東鼓勵企業境外投資合作的大背景,希望未來能協助更多的優質企業「走出去」。 ■香港文匯報.人民政協專刊記者 殷江宏、實習記者 付靜
倡改善中小微企業融資環境
作為山東省濟南市政協委員、魯港中小企業發展協會會長,麥家榮在深入調研後發現,山東省八十多萬戶企業中,中小微企業佔企業總數的百分之九十以上。而這些中小微企業提供了全省超過百分之六十的稅收與產值,解決了百分之九十的勞動就業問題。
然而,大部分中小微企業均面對融資難和融資成本高的問題。麥家榮說,與其他工業發展規模相近的省份相比,山東省的金融基礎建設和發展相對薄弱。因此大、中型銀行更傾向於放貸給大型國有企業或上市公司,而對中小微企業的投放及支持度相對不足,對符合中小企業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亦相對缺乏。經過十年來與山東、濟南的企業及各界工商業、金融、證券業人士的交流合作,麥家榮亦深感中小企業在資金、證券、金融工具方面的殷切需求。
為此,麥家榮建議進一步改善中小微企業的融資生態環境。
引進境外中小金融機構
2013年,山東省推出《關於加快全省金融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外界稱之為「山東金改22條」。對「支持和推動山東省的金融市場創新發展及開展和規範各類地方金融組織」問題,麥家榮認為,可以多引進境外相關的大中小型金融機構,以汲取他們在風險管理、內部監控、信貸評估以及貸款回收程序等方面的經驗,為中小微企業提供不同方位的金融服務。
他透露,此前山東省省長郭樹清曾提及「以探索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麥家榮建議可通過成立類似上海自貿區、離岸人民幣結算中心、開放境外小微貸款公司在山東設立分支機構等措施,創造有利於為境外投融資公司在山東成立投融資平台的政策,以便充分利用境外大量資金協助魯企發展。
「山東企業是最具創新性和前瞻性的,二十年前第一家到香港上市的國有企業就是山東的青島啤酒。」麥家榮表示,山東省全力加快推動金融改革發展的關鍵時刻,他願意憑借自身對山東企業的了解,以及在港關於企業融資、上市及重組等方面的多年經驗積極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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