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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部分交警佩槍執勤。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網報道,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昨日發布通告,宣佈從今年6月1日起,對公民舉報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線索進行獎勵,並正式公佈了幾大舉報途徑和獎勵細則。根據通告內容,公安機關對公民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將根據線索發揮的實際作用,給予1,000元至50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根據成都市公安局相關通告,任何公民都有權利和義務向成都市公安機關舉報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線索,對舉報有功者,公安機關給予獎勵。通告有效期3年。
通告稱,對發現有下列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線索的,任何公民均可舉報:組織、領導、參加、支持恐怖活動、恐怖組織,庇護恐怖活動人員;製作、販賣、運輸、傳播、持有、複製載有暴力恐怖、宗教極端思想內容的物品;組織、策劃、實施或者煽動實施宗教極端違法犯罪活動;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散裝汽油等危爆物品,傳授、傳播製槍製爆技術和方法;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策劃、煽動、運送、協助他人偷越國(邊)境的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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