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本港勞工界爭取男士侍產假多年,港府終建議男性僱員連續工作40星期後,可享有3天侍產假,其間可獲80%薪金,並已進入條例草案審議階段。然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早前卻提出2項修訂,將3天侍產假改為7天並要求全薪,令議案能否順利通過成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坦言,為侍產假立法是「得來不易」,對目前情況表示十分失望,又強調侍產假「不能難產」。
張建宗表示,明白部分人認為3天侍產假並不足夠,但強調立法過程「得來不易」,當局曾收集逾千間企業的資料,80%只提供2天侍產假,只有部分大企業提供5天至7天,而整體平均數亦是3天,故認為3天是一個恰當的起步點,「勞顧會承諾在政策推行一年後檢討,如果影響不大,不排除會增加日數。」
勞顧會共識重要 重諮詢或誤時
張建宗強調,勞顧會的共識十分重要,而條文的細節都是勞顧會的共識,又謂如要重新啟動諮詢程序,可能要再耽誤一段時間,而最終3天的建議亦可能沒有改變,「我認為應該先通過,讓男士們可盡快享有3天侍產假,而將來增加日數的大門並沒有關上。」
他又指出,有政黨表明侍產假應享有全薪,「但現時產假亦非全薪,到時又會有人說不公平。」立法會將於下周一繼續審議相關條文,就算屆時順利通過,由於必須有10天至14天通知期,一定趕不及於下周三本屆立法會最後一次大會上恢復二讀,期望暑假後可即時處理,以趕及於明年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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