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文鈴)香港旅遊業議會將由8月1日起調整旅行社額外服務的建議收費,各項有關收費加幅由50元至200元不等。旅議會表示,調整服務收費基於近年航空公司將有關收費上調,而本港旅行社的建議服務收費對上調整已經是4年前,故議會認為,有需要重新調整旅行社額外服務的建議收費。
機票服務每次加至最高350元
旅議會表示,有關調整項目收費,包括旅行社向旅客提供機票服務,例如更改機票路線、代辦機票退款及更改乘客訂位紀錄內的乘客姓名等,每張機票或每次收費由最高250元加至最高350元。此外,有關旅行社代辦航空公司飛行常客獎勵計劃的免費機票或機票升級的收費則由每張機票500元加至700元;代辦獎勵計劃的漏計積分,收費亦由每次250元加至300元。
旅議會又建議,旅行社代訂與顧客另有協議但不會獲得佣金的酒店時,每家酒店服務收費由最高150元增至200元;代辦簽證收費則由200元加至300元;代辦緊急簽證或提供其他與護照有關的服務,如學生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收費由每張簽證400元調高至600元;代為申請網上辦理登機、責任承擔書或無人陪同的未成年乘客服務,收費由每次250元調高至350元。
至於代辦並送遞火車票或船票等機票以外的票劵建議最高收費,則維持每張200元不變。而在辦公時間外緊急送遞旅遊證件的收費亦同樣維持每次300元,但8月1日起則不包括交通費。旅議會亦新增一項「預先繳付超額行李費」,建議最高收費為每次300元。
另外,對於消委會上月發表報告,建議旅行社向團友說明「旅行團服務費屬於自願性質」。旅議會主席胡兆英昨日澄清指,當中「建議」字眼是指針對旅行社設定「小費」的上限,而非指團友有權拒絕支付服務費。他表示,若團友對領隊的服務有何不滿,可向旅行社和議會作出投訴,並非拒付「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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