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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如彬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芮田甜 昆明報道)23日,昆明市五華區法院依法對網絡大V「邊民」董如彬,及另一名被告侯鵬進行公開宣判。以非法經營罪、尋釁滋事罪判處董如彬有期徒刑6年半,並罰款3.5萬元(人民幣,下同);以非法經營罪判處侯鵬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罰款5萬元。被告人董如彬、侯鵬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沒收。
「@邊民」董如彬是雲南邊民文化傳播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在「躲貓貓」、「小學生賣淫案」等事件中表現活躍。2013年9月10日被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刑事拘留。
昆明市五華區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3月至2013年5月,董如彬、侯鵬通過編造虛假信息、帖文,為他人提供信息網絡有償服務。其中,被告人董如彬組織參與作案4起,涉案金額為人民幣34.5萬元;被告人侯鵬參與作案3起,涉案金額為25.5萬元。宣判後,被告人董如彬口頭表示將提出上訴。被告人侯鵬服判,口頭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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