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8歲男童因功課成績差,被母親以衣架毆打後再逐出屯門楊小坑村家門。男童沒有穿鞋,竟由寓所赤腳徒步3公里半至兆康苑尋找祖父,祖父獲悉後報警。男童母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昨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裁判官茼o要改善管教方式:「你小朋友都怕鬻A,唔敢同你住,你都唔想咁!」
被告婦人姓陳(40歲),2年前與丈夫離婚,去年亦因虐兒而被判感化,本案違反感化令,惟裁判官考慮到她感化報告正面,故判12個月感化同期執行。裁判官指被告犯案只是用錯管教方式,現時男童與祖父居住,希望透過感化官協助被告與兒子改善關係,能再一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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