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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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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發牌:行會:「無上限」不等於符門檻必發牌


港視(HKTV)去年不獲行會發出免費電視牌照,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昨第二天審訊。代表行政會議的大律師反駁港視,指政府發牌方針一直沒變,即發牌數目「不預設上限」,但不等同全部申請者符合最低門檻便要接受。大律師稱政府最終只發出兩個免費電視牌照,絕非「預設上限」,而是考慮公眾利益及市場可持續性後,方於去年10月的行會上否決發牌予港視。

「魔童」王維基一手創立的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港視HKTV),今年初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行政會議不發出免費電視牌照予港視的決定。港視代表資深大律師高浩文稱政府發牌「預設上限」,此說法遭法官區慶祥質疑,稱政府或看到市場的可持續性問題及電視節目質素後,方決定只發兩個免費電視牌照,這未必可算是「預設」。高則指,政府未有全發出3個免費電視牌照,已可算是「設上限」。

「學生分數達標非全獲一級榮譽」

代表行政會議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反擊,提到政府自1998年一直沒有改變「不預設上限」的發牌政策,但不等同所有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均要接受。余以法律系學生考獲一級榮譽學位來做例子,稱學院對頒發一級榮譽的學生數目不設上限,但不等於所有分數達標的學生都能獲得一級榮譽。

余若海亦於庭上披露2013年的行會備忘錄,如去年3月,行會上有人稱要檢討1998年定下發牌數量「無上限」的政策,認同「無上限」不等於一定要發牌給予所有申請者。另外去年5月的行會,律政司司長則稱,就算不發3個免費電視牌照,仍與1998年定下的發牌政策一致。當時在任的律政司司長為袁國強。

特首及行會擁最終決定權

余若海又指,發出免費電視牌照是「政策問題」,而政策必須跟從條例內容,指今次發牌已跟足廣播條例。余指特首有酌情權,亦會諮詢廣播事務管理局(現稱通訊事務管理局)的意見,但最終決定權仍落在特首及行政會議身上。

港視代表資深大律師高浩文則稱,行會連同行政長官未有解釋為何只考慮發出兩個牌照,而非3個或5個,令港視未能有機會顯示自己比其他兩個申請牌照的電視台優秀。高指,政府一開始對外聲稱發牌數目「無上限」,令港視沒有視此為競爭。

指政府有給機會港視解釋

余若海反駁,去年5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曾去信港視,告知發牌政策現傾向「循序漸進」的態度。當時港視主席王維基回信稱港視資金充足、已聘請有經驗的電視行業從業員及製作不同節目等等,認為港視應獲發免費電視牌照。余認為政府已給機會予港視作出解釋,證明自己比其他兩間申請的電視台優秀,不存在港視稱的「不公平」。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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