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男子聲稱不滿「朋友」所住的沙田翠湖花園早前通過「天價」維修工程,每戶須攤分約30萬元維修費,為吸引傳媒採訪及幫「朋友」出氣,爬上橫跨沙田獅子山隧道公路一條近10米高行人天橋頂,舉橫額抗議,擾攘1小時才返回地面。警方要封鎖5條行車線造成附近大塞車。男子早前承認公眾滋擾罪,他昨坦承曾收受別人2,000元而「幫人做洁v,昨被重判即時監禁兩個月。
被告林志仁(34歲)報稱任職侍應,控罪指林於2014年2月13日下午,不合法地走上及停留在沙田獅子山隧道公路行人天橋頂,造成公眾滋擾。
裁判官昨斥其收受利益作出影響交通及公眾的行為,若非其財政出現困難,本考慮要求他賠償經濟損失。官又稱若林是屋苑住戶反而情有可原,「但你又不是業主,不能減刑。」認為即時監禁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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