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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適逢中秋佳節,醫管局提醒市民,玩燈籠及螢光棒時提高警覺,特別是小童,絕對不能煲蠟,以免樂極生悲。醫管局急症科中央統籌委員會主席鄧耀鏗日前表示,經過各部門多年來進行的公眾教育,以及加強執法後,近年公立醫院急症室在中秋期間接收因燃點燈籠意外觸火,或高溫熔蠟四濺的受傷個案大減,但過去3年,仍分別有6人、3人及5人因煲蠟而到急症室求診,切勿掉以輕心。
煲蠟熱量高過沸水
鄧耀鏗又提醒,煲蠟時儲存的熱量比沸水更高,不慎意外翻倒高溫熔蠟而黏附在皮膚上,會造成嚴重燙傷。大多數傷者是二級燒傷,即部分皮膚被燒傷。患者會起水泡及感到痛楚,康復後可能留有疤痕,更嚴重更可能達致三級燒傷,即使治癒後亦會留下疤痕,四肢活動功能受損。
醫管局發言人表示,如市民遭燒傷,須先停止或減慢燒傷過程,一旦身體或身上衣物�茪鶠A須把火撲滅,再以清水沖洗傷口約10分鐘至15分鐘,降低傷口溫度及止痛。市民可採取簡單的急救措施,如用乾淨的紗布或保鮮紙包裹患處,以避免遭細菌感染及體內水份流失,如有需要應求醫。
至於近年興起的螢光棒,鄧耀鏗提醒市民須小心處理,因螢光棒內的螢光劑屬化學物質,對皮膚、眼睛及呼吸道黏膜均具有刺激作用。若市民折斷螢光棒時濺出的螢光劑不慎彈進眼睛,可能傷及眼角膜,永久損害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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