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辛鵬 烏魯木齊報道)自即日起到2016年底,新疆大學生創業幹個體可連續3年享受每年9600元的稅收減免,3年可減免稅2.88萬元,含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同時,對商貿、服務型企業以及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企業和街道社區小型加工企業吸納重點群體人員的,在3年內按照每人每年5200元幅度扣減企業相關稅收。
受惠者:創業初期最好政策
新疆政府日前出台的這一決定旨在貫徹落實財政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要求,支持和促進新疆重點群體創業就業。今年25歲的李鑫,是「微客創想」的創始人,由於屬於大學生創業,且屬於高新技術,李鑫的企業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連續3年享受每年9600元的稅收政策減免。」在李鑫的印象中,這是在創業初期享受的最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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