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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薇 深圳報道)深圳海關相關負責人表示,攜帶過量iPhone 6及iPhone 6 plus入境的多為約20歲的港青,大多以網上抽籤購得手機,再往華強北出貨牟利。一般旅客多數攜帶一兩部,多則三四部入境。「這類旅客,第一部手機海關將徵稅,其餘的則退運回港。」
該負責人稱,根據內地海關法,手機屬於20種應納稅商品之一,必須向海關申報並納稅入境,稅率為10%。「以iPhone 6為例,稅額在400元到600元之間。每名旅客每年只有一次打稅機會,超量就退運處理。」據了解,不少商家不熟海關法,攜帶10餘部iPhone 6手機主動申報打稅,結果僅1部手機可入境,9部退運。
海關指以下兩種情況可被追究刑事責任:一是短期內連續3次走私屬刑事;另外,根據今年9月最新的海關法規定,單次攜帶漏稅逾10萬元的物品入境。
深圳海關界定「走私」仍以「自用、合理數量」為原則,將物品刻意藏匿在包裝盒內、人身綁帶等則一定屬走私,海關將沒收物品,以公開拍賣(iPhone手機)、定向專賣、移交主管部門、移交公益機構以及銷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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