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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前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稱,警方應該就發放催淚彈向行政會議「交代」,更一度落淚。她昨日澄清,自己當日是因為見到有示威者暴力對待警察而落淚,又指警方用催淚彈防衛是合理,承認自己當日用詞不當,並向警隊各階層道歉。
用詞不當 向警隊各階層致歉
羅范椒芬昨日在接受傳媒電話查詢時表示要澄清,「借助這個機會,(我)鄭重向警務處各階層的同事說,我絕對沒有評論過他們工作的對與錯,或者我用了『交代』兩個字,是用得不好,令到大家同事不開心,我在此向各位警隊朋友道歉,我可能用詞不當。」
她強調,明白當日警方只有3個選擇,「一是胡椒噴霧,有傘擋住,其實效果不大。催淚煙殺傷力最低,及沒有後遺症。但如果用警棍反而有傷,只得3種選擇的話,我覺得這解釋合理,正如政務司司長昨(前日)說,大家不太習慣香港警察用催淚彈,(但)要控制一個這麼多人的場面,如果不用催淚彈,還有甚麼方法?」
羅范椒芬又指,自己當日感觸落淚,並非因為見到警方用催淚彈,「傷感是香港現在極度分化,竟然有示威者是會用暴力去對付警方人員,甚至擲水樽,謾罵他們,而警方亦都為了防衛作出回應。我是完全不想判斷行動是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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