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繼去年天水圍天h兩名途人在街上被人用氣槍當「活靶」射傷後,該h昨午夜再發生同類事件,3名「狂徒槍手」在街上用氣槍向兩名途人亂槍掃射,兩途人當場身中多槍受傷,3名槍手逞兇後逃去無蹤,警方高度重視案件,已列為「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處理,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接手,追緝3名「狂徒槍手」歸案及調查事件動機。
兩名中槍受傷途人分別23歲姓梁及18歲姓何,同被氣槍子彈射至遍體鱗傷,送院治理幸無大礙。
事發昨午夜零時許,姓梁事主在天h睄祤蚢鴷X河邊與友人聊天期間,突有3名均手持氣槍男子走近,不由分說向梁亂槍掃射,梁無從走避,當場背、胸、手臂、頸及面部中多槍,他負傷跑向睄祤荌k命。3名槍手逃走時,再向途經的姓何事主開槍掃射,何眼角、頸及左手均中槍受傷。
救護員接報到場將兩名受傷事主送院,現場遺下多粒氣槍子彈及血[,警方初時將事件列作受傷人發現處理,深入了解案情後,已改列「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案,正根據現場附近大廈閉路電視追緝3名「狂徒槍手」歸案,並調查其傷人動機。3名涉案「槍手」行事時均戴口罩,其中兩人約1.7米高,穿深色衣服,另一人身穿白色上衣和深色褲。
去年天琚u槍狂」傷人囚兩年
去年1月,天h亦發生狂徒用氣槍將途人當「活靶」事件,一名9歲男童及一名19歲少女先後在天h巴士總站附近,遭人以氣槍發射鉛彈射傷,其中男童更被鉛彈射中額頭險盲,少女則被鉛彈射進左肩受傷。
警方其後在天h拘捕一名26歲男子,檢獲多支氣槍,包括以網購改裝大火力長氣槍及大量子彈,他涉嫌在單位內以街上行人當「活靶」「試槍」。被捕男子事後被判囚兩年,法官怒斥其以途人作獵物,行為令人齒冷。
根據法例,以氣槍傷人可被控普通襲擊罪,如被射擊者傷勢嚴重,更可被控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法例亦規定,氣槍的射擊威力不能超過兩焦耳,若改裝至兩焦耳以上,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
另外,昨晨9時12分,一名清潔女工在黃大仙竹園廣場平台花槽內發現一隻懷疑手槍物體,大驚通知61歲姓趙保安員報警。警員到場檢查後證實是一支氣槍,並在附近檢獲小量BB彈,已將氣槍及膠彈檢走檢驗,案件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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