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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昨日發表2013/2014年度工作報告,當中1,318項指控 僅6.5%證屬實。 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監警會2013/2014年度共審核並通過2,591宗須匯報投訴個案,涉及4,740項指控,多數涉疏忽職守、行為不當及毆打。另外有1,318項指控需全面調查,但分別有42.3%被列為「無法證實」及35.4%列為「並無過錯」,僅得6.5%「獲證明屬實」。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指,報告亦分享了4宗真實投訴個案,但全部毋須記入分區報告檔案。
監警會昨日發表2013/2014年度工作報告,其間共審核並通過2,591宗由投訴員警課調查的須匯報投訴個案,涉及4,740項指控,分別按年增加4.1%及下跌2.9%。在獲通過指控中,多數涉「疏忽職守」(2,304項)、「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1,735項)及「毆打」(316項)。
42.3%被列為「無法證實」
秘書長朱敏健表示,在4,740項通過指控中,有1,318項需要展開全面調查,但當中557項(42.3%)被列為「無法證實」,467項(35.4%)被列為「並無過錯」,及有93項(7.1%)被列為「虛假不確」。僅得86項(6.5%)被列為「獲證明屬實」,72項(5.5%)被列為「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及43項(3.3%)被列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
至於獲監警會通過個案中,要接受紀律聆訊或其他內部行動的警務人員共有177名,包括11個紀律處分,30個警告,136個訓諭,沒有刑事訴訟,合共涉及133宗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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