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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昨日表示,回顧政改諮詢之初,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堅持違法「公民提名」拒不妥協,令中央收緊普選框架,說明超出香港基本法的主張只會令民主空間變小。她認為,社會應汲取歷史教訓,反對派更應改變「去到最盡」的思維,才能為香港爭取最多民主。各界更須認清現實,在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決定的憲制基礎上推動普選。
李慧琼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中指出,特區政府要按照香港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憲制基礎進行政改諮詢,普選就是要在人大「8.31決定」下的空間內討論,否則難以完成「政改五步曲」。空間現已羅列出來,香港普選最終須依照憲制規定辦事才能達致。
提委會提名普選 民主成分大增
被問到外界認為提委會代表性不足,質疑普選民主成分不高,李慧琼不認同,認為如原地踏步,香港仍然只由選舉委員會選出1位特首,若通過政改方案,就能由提委會提名2名至3名特首候選人,再由全港市民普選。當中有一個一人一票普選特首的過程,民主成分大增,無論如何也是民主大進步。
她又認為提委會組成和產生辦法,最初並非不能討論。她指出,回顧整個政改過程,如果社會當初有共識要求擴大提委會民主成分,「8.31」人大決定可能較寬鬆,然而,一些立法會議員當時指「公民提名」必不可少,「其他洐禷氶v,即使現在提到「白票守尾門」方案,一些議員又指是「小修小補,沒有意義」。她反問,究竟是按照香港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辦事可為香港取得最多民主,還是超出香港基本法,一定要「公民提名」才能給予更大民主空間,這個歷史教訓值得反思。
特首選舉須三方認同 「去最盡」陷困局
李慧琼說,香港基本法當初的設計已說明,修改行政長官選舉辦法,須得到三方認同,即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同意、特首同意,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如任何一方不同意,都只能原地踏步。社會一旦明白這種微妙的「三角關係」關係,便需從中找到最大公約數。如果一方「去到最盡」,另一方亦別無選擇,同樣只能「去到最盡」,目前政改困局是這樣形成。
對於政改方案能否獲通過,李慧琼表明不存厚望,但仍樂意做一些事情促成政改,不過,這亦需要反對派配合討論,考慮投票支持政改方案,否則她做再多事情也沒有意義。她特別提到,處理政改耗費精力,特區政府要處理的事情又很多,能量有限,一旦政改方案被否決,至少要待下任特首,政改才會重新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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