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金鷹」不該與執法者對立 傷立會保安判社服令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社民連成員曾浚瑛(金鷹),去年6月13日在立法會反東北撥款示威期間,在立法會大樓停車場遭保安截停查問時,扭傷保安員手指及拒絕回答保安查問,早前被裁定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成,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接受10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指即使參與社運是被告應有的權利,但應顧及他人安全,不應與執法人員處於對立面。
律師昨指26歲的曾浚瑛犯案,原因是他身為社民運核心成員,一直喜歡表達自己意見,惟裁判官蘇惠德指,即使參與社運是被告應有的權利,但應顧及他人安全,並不應與執法人員處於對立面。
被告庭外稱尊重法庭判決
曾浚瑛在庭外表示一早已表明不認罪,故已預計會被判社會服務令,並稱會尊重法庭判決。他又指此類政治檢控會隨「雨傘運動」後愈來愈多。他同意示威者毋須與執法人員處於對立面,而是政府將執法人員推到去示威者對立面。又強調任何形式的刑罰對社運人士來說都是重的,並表示會繼續參與社會運動。
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示威者,於去年6月連續3個星期五在立法會外聚集示威,其中兩次更衝擊立法會。逾百名示威者先於去年6月6日,即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區的前期撥款申請期間,首次發動衝擊立法會,並且佔領立法會。
6月13日,逾千名反東北發展群眾在立法會外觀看財委會直播,至當晚約8時45分,財委會主席吳亮星宣布「剪布」,場外示威者不滿,大批示威者推倒架在門外的三重鐵馬,衝擊立法會,有人企圖以竹枝等物品撬開入口。有人就在立法會不同入口擊毀外牆及玻璃門等,又以鐵馬撞毀石牆,令大樓多處出現破口並嚴重損毀。
警方其後拘捕20多名參與集會者包括曾浚瑛等,部分人被落案控以「非法集結」、「企圖強行進入」、「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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