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繼盛)政府建議在房屋署開設一個常額總建築師職位,以應付因進一步提高公營房屋建屋量目標所產生的額外工作量。新增職位後,政府每年平均所需的額外員工開支總額為210萬元。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將於3月2日會議討論有關事宜,當局其後會向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和財委會提交有關建議。
運輸及房屋局在昨日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現時房屋署轄下的發展及建築處,須按照相當緊迫的時間表推行公屋和居屋發展計劃。每年再增建約 4,000個居屋單位是一個迫切的挑戰,亦會令現有人手不勝負荷,故急需增設一個主管級專業職系人員職位,以確保增加公營房屋建屋量的目標可如期達到。
額外員工開支年均210萬
而開設總建築師常額職位後,須增加的年薪開支為1,552,800元,連同員工附帶福利的每年平均所需的額外員工開支總額則為210萬元。
另外,房屋署亦會在2015至2016年度開設約150 個非首長級公務員職位,以應付進一步增加公營房屋建屋量的目標,估計所需增加的年薪開支約為6,800萬元,連同附帶福利的開支總額則共達1.02億元。而按照慣常安排,開設上述職位和建議的總建築師職位費用,可向房委會悉數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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