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江鑫嫻、王玨 兩會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昨日舉行閉幕大會,會議經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立法法的決定,贊成2,761票,反對81票,棄權33票。這是中國15年來首次修改立法法。
修改後的立法法將「稅收法定」問題專設一項,並明確稅率法定原則。這意味着今後政府收什麼稅、向誰收、收多少、怎麼收等問題,都要通過人大立法決定。
另外,目前,中國設區的市有284個,按照現行立法法規定,享有地方立法權的有49個,尚沒有地方立法權的235個。此次立法法修改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這意味着具有地方立法權的市實現擴圍。修改後的立法法對於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權限也進行規範。分析認為,通過修法,一些地方限行、限購等行政手段就不能那麼「任性」了。
對司法解釋作約束性規定
針對目前實踐中司法解釋存在的諸多問題,此次立法法修改,對司法解釋也作了約束性規定。包括:最高法院、最高檢對審判工作、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應當主要針對具體的法律條文,並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則和原意;最高法院、最高檢作出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應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除最高法、最高檢外,其他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不得作出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閉幕會上表示,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立法法》,進一步完善了立法體制,明確了立法權限,健全了保證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機制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