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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就上月16日Glaucus Research發表的指控報告,浩澤淨水(2014)昨日發出公告澄清,指該報告的指控不實兼有誤導性,企圖損害投資者對公司之信心。而集團主要股東包括賽富、銳盛、高盛及主席肖述已承諾自昨天起90天內不會出售公司之股票。同時,董事會亦考慮適時回購股票,及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澄清沽空機構指控不實
對於報告指公司誇大收入、產能和盈利,浩澤指報告假設上虞浩潤是浩澤淨水的唯一生產設施,因而指其代表了整個集團之生產成本,此假設為錯誤。上虞浩潤只是集團的組裝設施,負責組裝由其他子公司採購的原料和配件,其生產成本主要為員工成本及與組裝有關的運營成本,並不能全面反映集團的整體生產成本。
報告指超越集團於2009年至2012年經營的上海康福特,與集團在管理層、技術、產品等方面都非常相似,經營結果卻不同,質疑集團誇大經營規模。公司指,此為以偏概全的說法,刻意忽略兩者根本性的不同之處。
報告指集團其中一子公司之股東及董事肖建平,自2010年起是上海浩揚之控股股東,因此存在未披露的關聯交易。公司表示,其在招股書中已披露,與上海浩揚簽署分包協議時,肖建平於集團是完全獨立的第三方。在簽訂分包協議後,公司出於防止肖建平從事和公司競爭業務的考慮,任命他為集團子公司上海浩潤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而並非上市公司董事,更非報告所指的上市公司股東。
另外,浩澤去年盈利下跌近19%至1.24億元人民幣,主要由於應付Fresh Water Group確認的匯兌損益、一次性上市費用及期權費用所致。如扣除上述影響,純利則上升23.5%至1.9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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