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屋宇署被指處理僭建物緩慢。圖為沙田大圍村屋天台可看到大量僭建物。 資料圖片
6.8 萬清拆令未執行 逾兩成拖6年至10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屋宇署負責取締違例建築物以保障樓宇及住戶安全,卻被審計署批評處理僭建物進度緩慢。審計報告指,直至去年10月,有 6.8 萬張清拆令未執行,當中1.4 萬多份的清拆令,發出了6年至10年仍未清拆;有700多份清拆令,更是10年至30年來都未清拆,屋宇署亦未有檢控大部分業主。審計署又批評,有違規個案拖足9年仍未「釘契」,現有安排對阻嚇僭建成效不彰,建議加強執法,並探討其他有效方法,促使業主在屋宇署發出清拆令後清拆僭建物。
在現行法例下,未經屋宇署批准及同意的樓宇建築工程,一律屬違規僭建物,應由屋宇署取締並要求清拆,但審計署署長昨日發表第64號報告書,狠批屋宇署拖延執法,去年10月尚有逾6.8萬份未獲遵從的清拆令,當中21%已發出6年至10年仍未有遵從,其中1%更已發出10年以上至30年,違規個案無視法紀多年。
33幢單梯樓天台僭建未拆
報告指出,現時「須優先取締」建築會即時執法,但屋宇署對確定現存「須優先取締」僭建物數目,一直沒有採取行動,亦沒有在管制人員報告中,按分類列出年內清拆僭建物數目。審計署認為,此舉無助提高解決僭建物成效,亦無法提高公眾問責性及透明度。截至今年1月,尚有33幢單梯樓宇非法天台搭建物未清拆。
報告又指,截至去年10月,屋宇署在4,522宗舉報個案中,視察相關僭建物半年至5年的個案,仍未發出清拆令。在2011年4月至去年10月期間,接獲的逾2.5萬宗天台及後巷僭建物舉報中,亦只處理13%,餘下逾2.1萬宗未處理舉報中,更有81%拖延10個月至3.5年仍未採取行動。再者,未遵從警告通知本應轉介土地註冊處註冊(釘契),但有147份警告發出4個月以上至9年仍未被「釘契」。
茤4次執法 逾半未完成
屋宇署雖然進行過多次大規模執法行動,但審計報告指2010年至2014年6次天台及後巷僭建物大行動中,有2次涵蓋的樓宇尚未完成行動,餘下2次行動中每次涵蓋的樓宇,更有逾半尚未完成行動。報告續指,屋宇署同期進行7次以茤迣璁鴐陞媦衁漱j規模行動,但截至去年10月,4次行動中均有逾半樓宇未完成行動,但即使如此,屋宇署仍在合約完工前,已向相關顧問公司發放最後款項。
審計署注意到,大部分已發出清拆令於土地註冊處註冊的紀錄,並沒有在電腦系統內備存,屋宇署電腦系統只載有2,654份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的清拆令紀錄,當中80%在清拆令發出後1個月至8年始送交註冊。
「釘契」阻嚇僭建成效不彰
審計署指出,鑑於不少僭建物擁有人在「釘契」後仍沒有採取清拆行動,批評現有註冊安排對阻嚇僭建成效不彰,建議屋宇署加強執法,並探討其他有效方法,促使業主在屋宇署發出清拆令後清拆其僭建物。發展局局長及屋宇署署長同意有關建議。
屋宇署回應審計署報告,表示會接納審計署的建議,在可行範圍內採取措施落實有關建議。屋宇署又表示僭建物數量龐大,單憑政府努力不足夠,呼籲市民進行任何建築工程時,務必遵守建築物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