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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樹斌親筆書寫的上訴狀首次曝光。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江宏、實習記者 崔靜雅 山東報道)備受矚目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一案於昨日13時30分在山東高等法院召開聽證會,聽取申訴人及其代理律師、原辦案單位代表意見。聽證會上,聶樹斌親筆書寫的上訴狀首次曝光,落款時間竟是其執行死刑十餘天後。
死亡時間有出入
聶樹斌於1995年5月13日親筆書寫的《刑事上訴狀》首次曝光。經過山東高院聶樹斌案合議庭鑒定,證明簽名確實為聶本人所簽。不過卷宗顯示聶已在1995年4月27日被執行死刑。而《刑事上訴狀》為聶於1995年5月13日親筆書寫。對此,聶案代理律師李樹亭表示,槍決照片顯示聶是跪在雪地穿着羽絨服,執行人員穿着厚冬裝。而1995年4月27日石家莊氣溫是25.8度。此外,在1995年4月至1996年2月期間,石家莊共有3次降雪,分別為1996年1月13日、1996年1月14日,1996年2月16日。因此,聶實際的死亡時間,很可能是在1996年1月13日之後。
聶案另一名代理律師陳光武說:「4月27號連判決都沒送達,死刑執行命令造假,驗明正身造假,所有執行材料就一張紙,沒有法官,沒有檢察員,只有書記員簽名。」
因此案涉及隱私,本次聽證會並未接受旁聽,山東高院通過官方微博播報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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