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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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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自修生襲警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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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俊毅否認在「佔旺」期間掟鐵馬襲警受審。

死撐拍膊「提醒」拉錯人 官批被告證供不合理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去年11月25日非法「佔旺」期間,一名應屆文憑試自修考生被指在旺角長沙街一酒店外襲擊一名警員,打中警員右面及右耳,被控襲擊警務人員罪。被告早前否認控罪,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昨日認為被告證供不合理,裁定其襲警罪成,在考慮所有情況和求情陳詞後,認為被告屬初犯,警員亦無受傷,因此判被告罰款2,000元,另就警員受襲後遺失眼鏡賠償2,000元。

18歲被告郭穎生被控襲警。雖然他辯稱自己在事發時只是去買戲票,不是支持「佔領」行動,也沒有目睹當時打鬥的情況,又稱當時拍警員膊頭是為了「提醒」警方「拉錯人」。但裁判官認為被告證供不合理,故不接納其證供,並裁定被告襲警罪成。

對於辯方曾聲稱,為被告錄取口供的警員涉擅自修改口供紙,但裁判官認為口供紙上並無明顯修改痕跡,辯方也沒有傳召筆跡專家,因此辯方說法基礎不足,且當時情況混亂,裁判官認為警方不清楚當時拘捕被告時程序有否搞錯,屬於合理。

辯方在求情時稱,被告只有18歲,受襲警員身體並無受傷,今次罪成後會令被告清白之軀蒙上污點,影響日後學業和前途。裁判官在考慮所有情況和求情陳詞後,認為案情並不算嚴重,加上被告屬初犯,警員亦無受傷,因此判被告罰款2,000元,另因警員受襲後遺失眼鏡,須賠償2,000元予警務處。

「佔」青涉鐵馬掟警拒認罪

同日,23歲報稱廚師的青年梁俊毅,被指於去年10月17日「佔旺」期間,與另兩名示威者用鐵馬擲向警員,其後遭制服時涉嫌「鬆Z」及用藏在指間的鑰匙打傷警員。梁否認非法集會和襲警兩罪,在觀塘裁判法院受審。

駐守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的偵緝警長林國智作供指,當晚10時被派往旺角彌敦道近山東街一帶控制集結的示威者,他目睹包括被告在內的3名示威者,突然衝出彌敦道並抬起架置於馬路的鐵馬,掟中另一警員的右後腦,之後迅速逃去。

混亂間,林看到被告混入人群扮作途人,於是追前查問但不獲理會。被告突然推開他轉身逃跑,他於是從後箍實被告,卻被「鬆Z」還擊,兩人糾纏倒地。被告當時不停揮動有尖物凸出的左拳,林遂用警棍打向其手,發現尖物是一支鑰匙。警長其後到廣華醫院驗傷,發現左胸肋骨有觸痛,右前臂則有擦傷。

就掟鐵馬的說法,辯方質疑指鐵馬重量大,若被凌空擊中後腦必然會受傷,林回應指該警員是「避了一避」,但的確被打中,只是無跌倒,又不同意辯方指他供詞誇張,但承認事後無法找到受害警員。辯方又質疑為何被「鬆Z」攻擊一事,從他的記事冊和口供上均無紀錄。林堅持當時是記憶猶新,但同意有可能「寫唔晒,寫漏」。

無業漢襲警自簽守行為

另一名曾患思覺失調的29歲無業男子劉冠興,被控在去年10月18日凌晨4時25分非法「佔旺」期間,警方首次到旺角清場的翌日,在彌敦道上海商業銀行外兩度襲警。劉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獲不提證供起訴,須自簽2,000元,守行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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