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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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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棄智障女判感化年半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育有3名子女並靠綜援維生的單親母,去年11月在將軍澳某茶餐廳內遺棄患輕度智障的13歲女兒,她承認一項「遺棄所看管兒童」罪。裁判官昨日判刑時指被告自理及照顧子女方面需要輔導,去重建生活,故判其感化18個月。辯方早前投訴警方拍下女事主4張半身裸照,即使控方昨日解釋相片會在案件完結後銷毀,仍被裁判官批評:「警方好難自圓其說,肉眼見到無傷勢點解要影?」更稱警方「有進步麊韃﹛v。

案情指35歲被告於去年11月23日晚,在將軍澳某家茶餐廳內遺棄其13歲的長女,店員發現後報警。警方於5日後找到被告,被告表示知悉女兒失蹤,但由於想遺棄智障女,所以未有再尋找。她早前承認一項「遺棄所看管兒童」罪。

辯方律師昨求情時指,被告明白事件的嚴重性後已經知錯,望法庭給予機會。被告事發後亦有參加幼兒護理課程,開始學習自理及處理子女問題。

裁判官認為被告需要輔導去重建生活。雖然感化官質疑被告在接受輔導方面態度冷淡,又曾「玩失蹤」,但考慮到被告有悔意,想改善與女兒關係,而且從感化報告得悉女兒十分想念母親,認為他們渴望得到母愛,故判被告感化18個月。

辯方早前在庭上投訴警方在未有發現女童有表面傷勢下,仍替女童拍下4張上身半裸照。辯方昨日重申並非想投訴,但稱「有好多洏i以做好些」。事主只有13歲,難以拒絕警方拍照的要求。而且照片存於案件檔案中,傳輸文件時容易被人無意中看見。

官指警拍照理由難自圓

控方昨解釋當日警方是拍照後才帶女童前往驗傷,相片會在案件完結後銷毀。因為當時警方見控罪為虐兒,故拍下照片。

裁判官許肇強批評,「警方好難自圓其說,肉眼見到無傷勢點解要影?」他續指拍不到傷勢便沒有意思,警方「有進步麊韃﹛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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